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出口权审批备案登记程序:
第一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先行上网登录资料,填写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登记表》),提交成功后,系统给出序号,记录此序号并在打印时输入。在打印出的《登记表》第二页盖公司公章、法人代表签字。
第二步 上网登录后,向进出口权审批备案登记机关(北京市商务局、朝阳区商务局或海淀区商务局)提交如下书面材料:
(1)以上“1、”项所填写并打印的《登记表》;
(2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(3)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;
(4)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,除上述(1)、(2)、(3)项材料外,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权审批批准证书复印件;
(5)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(独资经营者),除上述(1)、(2)、(3)项材料外,还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(原件);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(地区)企业(不含外商投资企业),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(原件)。
第三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《登记表》
第四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《登记表》在30天内到当地海关、检验检疫、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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